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朋友们:
为积极响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及《关于印发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财务函〔2025〕14号)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减轻患者预付资金压力,提升群众就医体验,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住院预交金常见病种(近三年住院人次(累计大于10人次)前50%住院病种)和收取额度标准(详见附件)。公示内容自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后续我院将根据政策调整及实际运行情况动态更新相关内容。
如有疑问,请致电本院物价收费处:0662-7881647。
感谢你对阳春市妇幼保健院的信任和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1.阳春市妇幼保健院城乡预交金额度明细表
2.阳春市妇幼保健院职工预交金额度明细表
3.阳春市妇幼保健院自费预交金额度明细表
阳春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