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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妇幼保健院患者就诊告知书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5日 点击数: 字号: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切实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新冠疫情严峻形势,为了提供安全的医疗环境,按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及相关文件要求,请您来我院就诊前务必认真阅读《就诊告知书》,并真诚希望得到您的积极配合。具体告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包括门诊患者及陪同人员、住院患者及陪护等,请提前填报“健康申报卡”(微信搜索粤健通小程序可填报,申报卡24小时内有效,超过24小时需重新申报),以便快速通行。特殊情况可由家人/朋友代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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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原则上限1人)进入医院时需查看健康申报卡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不带阀门)。

三、患者及陪同人员进入医院门诊就诊的核酸检测要求:

四、耳鼻喉科、眼科、内镜室等科室需行有创检查或治疗的门诊患者就诊时必须持绿色粤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红码人员:一律由专人护送至发热门诊特殊诊区隔离。

六、黄码人员:有新冠流行病学史或新冠相关临床症状者(如发热、干咳、咽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一律由专人护送至发热门诊排查诊治;无新冠流行病学史或新冠相关临床症状者需至黄码人员采样区行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普通门诊不予接诊,待健康码转为绿码后再就诊。

 七、疫情期间,我院门诊实行预约挂号和限制人流措施,非急诊就诊患者请提前微信预约挂号,并按预约时段提前15分钟报到候诊。

预约咨询专线:0662-766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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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在诊疗区域,应尽量减少走动;排队时,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候诊时,尽可能间隔座位就坐;就诊时保持“一人一医一室”;不可随意摘下或丢弃口罩,口罩摘下时须投入指定垃圾桶内。

九、3天内有发热(体温≥37.3℃) 请到发热门诊就诊,普通门诊不予接诊。

十、非急危重症住院患者核酸检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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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急危重症患者: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情况下,我院将遵循“生命至上”原则,启动绿色通道,及时做好救治工作。

十二、住院期间,如发现健康码变黄/红,请及时告知医务人员。如遇突发疫情,请配合医务人员做好病房封闭隔离、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非必要不陪护,确因病情特殊需陪护的,需征得科室同意及登记,并请配合查验电子陪护证,严格实行一患一陪一证。

阳春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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